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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个商铺,是包租的,约定收租的期限已经过了两个月了,房产公司还没有租出去算违约

ask****568 四川-乐山 房屋租赁咨询 2018.05.21 23:48:59 1969人阅读

买了个商铺,是包租的,约定收租的期限已经过了两个月了,房产公司还没有租出去算违约吗,还有就是买商铺的时侯宣传是交5万抵10万,但是合同上的金额就连那交的5万都没有写在上面,这个房产公司有涉嫌欺骗客户和涉嫌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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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对方已经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可能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可能。

2018-05-21 23:5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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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乐山 咨询解答:700条

对方肯定违约了,建议带上合同面询律师。

2018-05-21 23:50:1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除了租金收付上设定违约条款之外,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约定大致分成两块。
(1)作为承租人而言,
首先是要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对于居住房屋内的重大设备(比如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的及时维修义务应当属于出租人的义务,但是作为承租人须设定违约条款来震慑出租人,以免发生出租人不及时维修的情况。
其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约定租期。对于那些可能频繁变更居住地的,不宜将提前断租的违约金设定过高。
最后,在出租人提早收房而解除合同时,也要设定违约条款。
(2)作为出租人,主要对于承租人提前断租、擅自转租、改变房屋用途、破坏房屋结构等行为设定违约条款。有些出租人有洁癖的,也可以通过设定违约条款限制承租人饲养宠物以及限制同住人的数量以免发生群租的情况。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可能导致“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对于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和合同的相关规定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索赔违约金。
那么,购房人应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呢
首先,应注意解除权行使的期限,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据此,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为3个月或一年。
其次,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呢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据此,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当向对方发出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
如果购房人不想解除合同,那么可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提讼。相关知识:租赁合同出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二、要求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出租物,并可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因承租人的原因致租赁物损失、毁灭,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同终止时及时收回租赁物,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对出租物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检查验收,符合规定的条件,按时收回租赁。
四、解除合同。出租人在监督检查承租人使用出租物时发现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出租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要求恢复原状。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出租物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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