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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多长时间调解还是直接开庭

周* 四川-凉山 办案流程咨询 2024.04.17 11:39:32 417人阅读

民事诉讼法立案后多长时间调解还是直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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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该过程通常耗时约为一个月之久,然而尚需考虑诉前调解环节所需的时间,此环节或许会延长整个诉讼过程。
若有特殊情形确实需要延期处理的,必须经由我院院长批准方能延长六个月;
如再需延长时限的,则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报请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在法院依法立案之后,将依据司法程序妥善安排开庭日期。
倘若自立案之日起尚未满六个月者,尚请稍事耐心,您可通过相关途径与受理案件的法院取得联系以获取本案最新进展信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024-04-17 12:02:2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选择诉讼离婚的时候,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会有一个调解程序,如果在调解程序中没有效果的话,那么只有等待之后的处理。
首先离婚调解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调解两种。诉前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前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
诉讼调解是指一方到后组织的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一般当时就会开庭审理,然后由判决。一般庭审后一个月左右会出判决书。
诉讼外调解一般有三种结果:
(1)双方和好,继续生活
(2)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按照普通诉讼案件的程序去进行立案审理,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诉讼立案后在什么期限内开庭。开庭时间根据会法院案件的数量、案件本身的难易程度,是否能找到被告、原被告收取到起诉书、答辩书的时间来决定。根据司法时间来看,离婚诉讼一般在法院予以立案后的一个月内予以开庭审理,但这时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 第一次离婚判不离, 第二次会判离婚。两次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区或县),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领取开庭传票; 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离婚,结案; 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是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离婚。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的问题。 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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