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按照普通诉讼案件的程序去进行立案审理,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诉讼立案后在什么期限内开庭。开庭时间根据会法院案件的数量、案件本身的难易程度,是否能找到被告、原被告收取到起诉书、答辩书的时间来决定。根据司法时间来看,离婚诉讼一般在法院予以立案后的一个月内予以开庭审理,但这时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您好,根据民诉法规定,一审民事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的必须在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程序的在六个月内审结。何时开庭审判员一般根据手头的案件多少要安排。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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