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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算不算贿赂

周* 四川-雅安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4.07 11:39:50 489人阅读

1000元算不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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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1000元是否属于贿赂范畴,我们应从法律角度深入理解。
根据相关法规,国家公职人员如果滥用职权,向他人索要财物,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以谋求自身私利,则会被判定犯下受贿罪行。
另外,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若同样借助职务之便,伸手向无关人士索要财物或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若涉及金额较大,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接受罚金刑罚;若涉案金额极其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犯罪情节,将面临三至十年不等监禁和相应罚金惩戒。
最后,针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业者,若在参与金融业务活动时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收取各种形式回扣、手续费且擅自据为己有,也将会受到相对应的刑事制裁,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予以罚金惩戒。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024-04-07 11:51:34 回复

贿赂1000元,尚不构成犯罪,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托人办事,还分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还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来辨析。如果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且数额较大的,会构成行贿罪。行贿罪,就不以是不是已经谋得不正当利益为既遂标准。如果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给予其财物,有能力办而没办成,不算诈骗;但如果以办事为名,实则无能力办且办不成,应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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