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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是退休工人,我们缴完了医保费用,但每年仍缴纳大额医保费用的,医保卡不能报销?

pub****307 重庆-万州区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4.04.06 22:02:23 418人阅读

我们夫妻是退休工人,我们缴完了医保费用,正到规定年限己过了两年了,但每年仍缴纳大额医保费用的,不知什么原因,医保卡不能报销?是还要去办结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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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去当地医保局咨询,看是什么原因导致医保卡不能报销。如果是因为医保系统故障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要求医保局及时处理。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比如没有及时缴纳医保费用,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可能需要按照医保局的要求进行补缴或者办理相关手续。

2024-04-06 22:19:35 回复

这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不能混作一起。首先是企业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该企业员工是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亦是如此。只有补足费用和滞纳金后才能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种做法,对该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貌似不公平,但对全体按时足额缴纳医保的企业和人员是公平的。至于提到的 第二个问题,是重庆市为减轻企业负担,规定在三年内分步减少直至取消企业为70%以上的退休人员缴纳医保。具体做法是:重庆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70%以上的,每月缴纳的退休人员基本医保费从2021年9月起,两年内将逐步取消。即从2021年1月1日起,取消缴费。这是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实施的新政策,虽然2021年开始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费了,但退休人员依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从2021年1月1日起,随用人单位参加律图网的参保人员,按规定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律图网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是有欠费的除外。关于 第二个问题的官方文件如下:对于 第一个问题该笭法蒂盒郦谷垫贪叮楷文件也有明确规定,你也可以自己在网上搜索一下《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厅关于国有破产企业

您好,尊敬的求助人,你的情况与其他当事人有所区别,有空闲时间可以当面商议觉得您应该找一位律师当面详谈下,这样更有利于梳理思路,对整个案情有更加清晰的思路。

按照规定,在1月1日新政实施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按原有规定执行。新政实施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调整为: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为男职工累计满25年,女职工累计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基数为本人退休年度申报的缴费工资,缴费比例为5.6%。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在职人员暂停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已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无在职职工或发生破产、解散、撤销、注销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10年的医疗保险费,其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按照目前的政策,如果在单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那么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不受年限限制,但是退休后单位仍要承担退休职工每月15元的大病救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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