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一、到你单位人事部门去问你的社保账号;领取社保卡;
二、如果没有社保卡,带着你的身份证、社保账号,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服务中心的服务柜台去,人家会告诉你,并打印明细清单给你的。
三、如果单位未帮你办理社保卡,可以到服务中心申领办理新社保卡,具体手续劳保中心会告诉你的。
你好,我是在北京的社保局工作的,关于北京社保问题缴费年限新政策的内容。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2015-08-27 依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3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16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三、缴费方式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凡是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2015年9月20日前或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备注: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凡是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和学校与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参保单位)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四、个人免交费资格验审 凡符合个人免交费条件且继续参保的各类人员(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除外),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或确认的书面说明(原件与复印件)到参保单位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行动能力的,则由民政部门或监护人代为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 城镇居民须持有效期限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证》、《北京市低收入救助证》中的一种进行免交费资格审验,其中无业居民中的残疾人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交《低保证》、《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以及《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证》等证件中的一种。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