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受理: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4、判决:依法作出判决。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保全可以冻结职工社保账户吗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不得冻结职工社保账户。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管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各地人民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下属企业的债务。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劳社厅函[2000]44号二000年四月四日 今日,最高人民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划转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现转发给你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处理与社会保险基金有关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要依照该通知规定,配合做好审理、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二000年二月十八日 近一个时期,少数在审理和执行社会保险机构原下属企业(现已全部脱钩)与其他企业、单位的经济纠纷时,查封社会保险机构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帐户,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发放,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为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特通知如下: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管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各地人民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下属企业的债务。各地人民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主要看对方的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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