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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偏袒被告人,以非正当理由取消开庭时间,当事人

谢** 四川-乐山 刑事立案咨询 2021.01.25 10:43:28 459人阅读

被告偏袒被告人,以非正当理由取消开庭时间,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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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督促尽快给你答复,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八条 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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