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近日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互联网法院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规定自9月7日起施行。
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后,我国将在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增设两家互联网法院,并于本月挂牌收案。
最高法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共23条,规定了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上诉机制和诉讼平台建设要求,明确了身份认证、立案、应诉、举证、庭审、送达、签名、归档等在线诉讼规则。
第一步、 注册与认证。搜索“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输入手机号与校验码,设置登录密码,完成注册,再进行实名认证。自然人可以选择支付宝认证、微信认证、人脸识别、线下认证。企业可以选择支付宝认证和线下认证。
第二步、起诉。
1、在诉讼平台点击“原告起诉”,然后阅读法院须知、受案范围、告知书,确定并点击“下一步”。
2、选择纠纷类型,补充完整原告的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填写相关地址、联系方式、上传身份证照片。如果有代理人的,填写代理人信息,上传授权委托书。填写被告信息,包括被告的手机号码、邮箱等有效送达信息。
3、填写诉讼请求、案件事实、法律依据,以及上传证据。
4、填写完所有信息以后,预览一下看看是否有误,如果有误可以点击“返回修改”。在确认无误之后提交起诉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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