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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二审超过审理期限未判决怎么办

肖* 四川-德阳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9.30 18:33:59 2479人阅读

刑事案件二审超过审理期限未判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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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审理案件期限情况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审理期限届满前的催办制度。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案件审理期限定期通报制度。对违反诉讼法规定,超过审理期限或者违反本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托送达后,故意拖延不予送达的,参照《人民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2020-09-30 18:34:59 回复

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不超过多久
(一)审限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计算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死刑判决以及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必须报请最高法院核准的除外)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告,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对其再行上诉或者按二审程序提起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三百一十七条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可以理解为有条件的可以开庭,没有条件的就可以不开庭)。

解答如下,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
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基本维持一审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
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讼离婚,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第一次离婚收到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双方都不上诉,判决生效,从判决生效第二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期满后才能第二次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七款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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