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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怎样查询当地土地赔偿标准

ask****063 四川-宜宾 土地承包咨询 2020.05.26 19:25:59 382人阅读

你好,请问,怎样查询当地土地赔偿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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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5781条

您好,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所以,需要去自然资源局查询本地区的征地补偿文件。如果您还有征地拆迁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进行免费咨询。

2020-05-27 10:15:07 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0759条

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查询
由于您的问题过于简单,不能给您直接而全面的答复。详情咨询可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给您回复

2020-05-27 14:12:48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74156条

当地土地赔偿标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当地政府有关部分提供征地拆迁手续

2020-05-27 01:37:0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对粮食补贴,持统一的粮食补贴存折到乡镇政府的财政所查询。国家粮食补贴是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不是对有田农户进行补贴。粮食补贴与土地承包没有关系,只要你种了田,不管是否该田是你承包,国家只对该田种植者进行补贴。
1、国家粮食补贴分: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
2、补贴品种:小麦、玉米、油菜、棉花(2020年)、水稻(早稻、中稻、晚稻)。
3、补贴面积:粮食补贴面积与农资综合补贴面积是指种植小麦、玉米、水稻面积;良种补贴面积是指种植早稻、中稻、晚稻、油菜、棉花(2020年)面积。
4、计算方式:面积乘以当年国家规定各项补贴的标准。
5、发放方式:本区粮食补贴从2020年开始全部纳入一折通系统,通过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存折发放。
6、发放年度:隔年发放,例如,2020年种植的粮食面积,作为2020年粮食补贴面积的依据。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您好,关于农村土地补贴怎样查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家对粮食补贴,持统一的粮食补贴存折到乡镇政府的财政所查询。国家粮食补贴是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不是对有田农户进行补贴。粮食补贴与土地承包没有关系,只要你种了田,不管是否该田是你承包,国家只对该田种植者进行补贴。
1、国家粮食补贴分: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
2、补贴品种:小麦、玉米、油菜、棉花(2020年)、水稻(早稻、中稻、晚稻)。
3、补贴面积:粮食补贴面积与农资综合补贴面积是指种植小麦、玉米、水稻面积;良种补贴面积是指种植早稻、中稻、晚稻、油菜、棉花(2020年)面积。
4、计算方式:面积乘以当年国家规定各项补贴的标准。
5、发放方式:本区粮食补贴从2020年开始全部纳入一折通系统,通过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存折发放。
6、发放年度:隔年发放,例如,2020年种植的粮食面积,作为2020年粮食补贴面积的依据。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六、农民房(这类房子,通过一种集资房的形式,变相地流到了市场,也就是经常听到的集资房、农民房)。这类土地多数是永久性用地。因为农民的耕种土地被用作了工业发展,为了保证没有了土地的农民生活,政府将这类农民用土地,供给农民永久性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早期的房地产市场并不成熟,许多城市都曾出现过一些商品房只有50年的使用权问题。还要提醒购房者的是,最近两年冒出的许多新商品房种类,如单身公寓、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等,并广受各买房者的欢迎。不过,在买这些房屋之前,您有必要搞清房屋的用途和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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