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版《食安法》总则第二条“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经对本法全文按关键字搜索查询,涉及“食用农产品”的规定共12条,其中64、65、66、88条是对食用农产品销售作出规定的内容,这4条分别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义务、销售者义务、包装物料和快检作出规定,这是对比2009版《食安法》增加的内容,因此,对总则第二条中“食用农产品的销售,遵守本法规定”,
主要要看盗窃的轮胎的价值有多少。如果金额不高,则不构成盗窃罪,而只是一般的盗窃行为。如果金额达到当地的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则可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有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如果犯罪情节不是很恶劣,抓获后又能积极退赃的话,可能会判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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