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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师你好,我是做微商的,我的上家不给我(我想要的货)货,我怎么办?

135****3499 四川-成都 其他咨询 2020.04.10 13:46:00 423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是做微商的,我的上家不给我(我想要的货)货,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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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0699条

是否有约定必须供货?具体什么情况

2020-04-10 14:12:13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227条

电话联系

2020-04-10 13:56:19 回复

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做证据使用。
  依据: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
  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要能确定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此条件关涉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微信内容要能够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你好,要退货估计是难,建议你自己想办法处理比较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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