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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东西商家不给你退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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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3053人看过
导读:买东西出现问题商家不给退货可以先和商家协调商量,尽量和平解决,若是对方拒不退让可以保留商品证据,先与消费者协会一起调解,事情若恶化的话,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一般到这一步还无法解决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买东西商家不给你退货怎么办?

一、买东西商家不给你退货怎么办?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在店堂告示、购物凭证上注明特价商品、服务,不退不换,不实行或者减轻“三包”义务等行为,属于商家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特价商品不同于处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除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其他商品、服务应当具有正常使用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同理,特价商品、服务需要退换的,也应按照正价商品、服务的规定处理。消费者维权可以到当地工商、价格部门投诉,通过消委会协商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二、消费者如何维权?

消费者购物前维权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建筑施工工程是一个涉及到许多人的项目,每一个步骤都是不容忽视的。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规划,合同合法正规,为每一位工作的员工都提供安全保障,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过程虽然麻烦、繁琐,但是都是为了未来做的保障,是值得的。

买东西每次都要向店家索要购买小票或者购买凭据,若是商品出现任何问题可以根据购买凭据向店家维权。遇到食品安全的问题不容姑息,购买商品出现问题,先与店家沟通、协商,若是对方态度诚恳还是可以考虑和平解决,若是对方态度强硬,建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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