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难点剖析
本案是典型的建筑领域工伤认定前置程序案件,关键在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工资由第三人发放时,能否认定劳动者与总承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024年开始执业的肖康,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民商事、劳动争议相关案件120余件,面对这一复杂局面迅速投入工作。他发现申请人工作地点是被申请人中标项目,被申请人曾转账备注工资,且申请人工作是项目必要部分,这些成为案件突破点。
构建仲裁策略
毕业于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法学专业的肖康,围绕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构建策略。主体资格上,确认双方符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主体要求;从属性特征方面,指出申请人工作内容属被申请人业务,受其管理,符合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举证责任分配上,因被申请人无法提供分包合同等证据,需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在仲裁庭审中,肖康提交招投标详情截图、银行交易账单、工友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回执四组核心证据,有力支持申请人诉求。
法律依据运用与胜诉结果
有丰富公司股权纠纷等领域办案经验的肖康,针对被申请人“项目已分包”主张,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即使分包,被申请人作为总承包单位仍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最终,仲裁委员会认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肖康凭借专业策略与证据运用,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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