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X在工作中受伤后,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这导致张X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张X委托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的戴丽萍律师作为法律援助代理人,向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合计216006.73元。
戴丽萍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处理中。她积极梳理案件证据,依据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分析案件事实,合理计算各项赔偿金额,明确了合法、合理的仲裁请求。这为案件的维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仲裁委依法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进行审理。在仲裁审理阶段,戴丽萍凭借丰富的劳动争议处理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与对方代理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她深知调解对于解决此类纠纷的重要性,通过与对方的有效协商,推动双方朝着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向前进。
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各项工伤保险相关赔偿共计145500元,款项分两期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且双方履行完毕后终止一切权利义务关系。
戴丽萍执业5年以来,在劳动工伤案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次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的圆满解决,不仅最大程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也化解了劳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戴丽萍律师用专业的法律操作,为劳动者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彰显了其在劳动工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