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案件的调解桌上,一场场无声的博弈每天都在上演。陈建平律师,就是在这博弈中为当事人力挽狂澜的关键人物。
在曾XX与某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案里,这是一起涉及大型企业且用人单位已为员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案件,涉及金额较高。申请人曾XX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工伤,因与用人单位就部分工伤待遇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委托陈建平律师申请仲裁,提出了超16.7万元的工伤待遇及近8千元赔偿金的请求。
案件受理后,仲裁庭开始审理。陈律师精准把握了案件核心,他深知用人单位已为员工参保,大部分法定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用人单位的责任在于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以及配合办理社保理赔手续。这精准的判断,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他从2006年开始执业,承办逾上千件案件所积累的深厚实务积淀的体现。
在2025年11月13日与被申请人方的调解中,陈律师基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精熟运用,清晰地区分了社保基金与用人单位的责任边界,将调解焦点集中于用人单位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款项。经过专业沟通,最终达成用人单位直接支付45,000元(税前)以及配合社保理赔义务的一致协议。他确保了调解协议既明确了用人单位当前的付款责任,也保障了当事人未来从社保基金获得法定大额补助的权利。
另一起沈XX与涟水某船舶配套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同样体现了陈律师的专业能力。申请人沈XX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因待遇补偿问题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委托陈律师代理仲裁。接受委托后,陈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确认了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及各项法定待遇的计算依据。
在仲裁程序中,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工伤待遇的具体构成及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等焦点问题,陈律师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并发表了专业的代理意见。鉴于被申请人对部分事实予以认可,但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陈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核心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对方沟通,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在仲裁委主持下,经过多轮磋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既保障了申请人及时获得赔偿,也考虑了被申请人的实际支付能力,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陈建平律师所在的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他作为高级合伙人,深耕于劳动工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尤为专精于工伤案件。他不仅能为江浙沪皖地区的客户上门服务,还为经济困难者提供先垫资办案、结案后收费的贴心支持。一切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他始终坚守的执业理念。在一个个工伤案件的调解中,陈建平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了权益的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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