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时从8楼坠落,造成多处严重伤情,被认定为工伤且鉴定为伤残一级,生活自理能力受限。伤者面临着身体上的巨大痛苦和经济上的沉重压力,而工程公司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让伤者的处境雪上加霜。就在伤者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时,罗心艳律师接受了伤者的委托。罗心艳律师第一时间注意到了案件的复杂之处,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这成为她维权策略的起点。
罗心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核心证据。在案件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时,保险公司提出了诸多抗辩。保险公司认为仅在工程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赔付,案涉保险为财产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且伤者已获工伤保险赔付,还主张自己非侵权人不应承担诉讼费。
面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罗心艳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逐一发表了有力的代理意见。她指出,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工程公司无力赔付并转让保险权益,伤者有直接起诉的主体资格;案涉保险合同条款存在矛盾,根据保险法规定应作出有利于伤者的解释,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限额赔付;伤者主张的医疗费有正规票据且未超出限额,保险公司应赔付;诉讼费按法律规定应由败诉方保险公司承担。
罗心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大量类似的民商事案件,在面对这种保险纠纷时,她能够迅速抓住关键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伤者成功获得了伤残赔偿金和医疗费,且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负担。罗心艳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帮助伤者解决了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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