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受雇于XX劳务有限公司,在20XX年X月工作时不慎受伤,经诊断为腰3、4右侧横突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然而,就工伤赔偿事宜,张X与XX劳务有限公司未能协商一致。在此情况下,张X委托戴丽萍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共计70962元。
戴丽萍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成功办理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相关案件100余件,尤为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她凭借丰富的劳动争议处理经验,在接受委托后,立刻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戴丽萍律师深知,在工伤赔偿案件中,准确核算赔偿项目及金额至关重要。她结合工伤伤残等级、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精准地核算出各项赔偿金额,为委托人确定了合理的仲裁索赔数额,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仲裁庭前调解阶段,戴丽萍律师积极与对方代理人沟通协商。她充分阐述我方主张及法律依据,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与对方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博弈。戴丽萍律师明白,调解不仅可以避免冗长的仲裁庭审程序,还能让委托人快速锁定赔偿款,实现维权目的。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规定,XX劳务有限公司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张X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赔偿共计56000元。为了保障赔偿款能够按时足额到位,戴丽萍律师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若到期未付则加付违约金2000元,且双方就本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该调解协议经仲裁委员会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戴丽萍律师在这起九级工伤索赔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诚信、担当的执业理念。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委托人高效地解决了纠纷,让委托人快速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同时也有效降低了委托人的维权风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