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工伤难题
申请人赵XX在山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鉴定为十级伤残。然而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赵XX提起仲裁。这是一起跨区域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山东,劳动者在江苏句容工作受伤,异地用工、异地工伤的情况让维权程序变得复杂。当事人赵XX因伤急需赔偿解决生活困难,时间紧迫。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常规仲裁、诉讼程序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对受伤劳动者不利,于是开始思索应对之策。
制定诉讼策略
陈步青律师制定了“快速调解、分类处理”的诉讼策略。他将工伤保险待遇分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用人单位支付两类。在证据准备阶段,陈步青律师系统梳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关键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精确计算出申请人应得的各项待遇。他为每一项诉求都准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仲裁庭调解博弈
在仲裁庭上,陈步青律师与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多轮沟通。他一方面向对方阐明法律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创造性地提出“分轨处理”调解方案,即用人单位支付的款项直接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双方共同配合办理申领手续。这一方案既明确了用人单位责任,又保障了申请人能顺利获得基金支付待遇,还设置了申领时限保障。
案件圆满解决
最终,本案经句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双方共同办理工伤待遇申领手续,款项归申请人所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陈步青律师凭借专业的分析、务实的建议和勤勉的服务,高效、彻底地解决了跨区域工伤待遇争议,帮助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