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深耕:民商刑事领域,多维度精准服务
焦梓铭律师专注于劳动法、公司法、侵权纠纷等实务研究与诉讼代理。在民商事领域,他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人身赔偿等案件。在刑事领域,他专注刑事辩护业务,对诈骗、帮信、醉驾、故意伤害、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均有深入研究。能够结合司法判例与法规政策,为企业及个人提供精准法律风险防控方案。
经典案例:成功代理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
案情:申请人周X被四川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派遣至某工地从事普工工作,工作时不慎从货车上摔落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但被申请人未依法足额支付申请人的工伤待遇。申请人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项费用,并当庭增加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
律师履职:焦梓铭律师作为申请人周X的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参与仲裁活动。为证明申请人的主张,他提交了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认定工伤决定书》、《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多项证据,有力地支持了申请人的诉求。
结果:仲裁委支持了申请人的多项仲裁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裁决生效之日解除,被申请人需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各项工伤待遇合计相应金额。
【解答】: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员工受工伤后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在本案中,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参加工伤保险,因此需按照规定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焦梓铭律师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无论在民商事领域还是刑事领域,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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