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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没有薪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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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6264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没有写工资多少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等。

劳动合同上没有薪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比较繁多的,这是为什么我们国家需要提醒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再谨慎一点,比如说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况,很多人对此都想要了解一下,劳动合同上没有薪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上没有薪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上没写工资属于无效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在张某对劳动合同内容有异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构成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由呢?本案中,张某没有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在该单位工作3年多,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

实践中,在企业用工管理过程中,尤其是部门私自用工的情形下,往往是部门经理根据生产任务情况用人,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下,直接雇用大量职工,在生产任务减少的情形下,再直接予以退工。这种做法在一些企业也称作季节用工或临时用工。企业均不与这些人签订劳动合同,也以不签订合同为由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用工模式与今天的法律环境是完全冲突的,企业直接用工的都属于建立劳动关系,都应当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首先在这里小编可以告诉大家的是,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中必须要约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属于无效合同,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国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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