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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纠纷:租金追讨与权益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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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558人看过
导读:原告叶某受委托管理写字楼,与被告江西XX公司口头约定租赁,被告拖欠租金。丁云龙、魏X律师代理原告,厘清权属、固定证据、调整策略、应对反诉,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支付租金及利息,驳回双方部分请求。
写字楼租赁纠纷:租金追讨与权益捍卫

2025年,一场围绕写字楼租赁的纠纷在江西省X市X区人民法院展开。原告叶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却因被告长期拖欠租金,无奈走上诉讼之路。

案件背景

原告叶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全权管理登记在其子名下的两处写字楼。2018年12月起,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租金为20元/平方米/月,但未签订书面合同。被告的关联单位江西省xx形技术中心也参与使用房屋。因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原告于2025年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的欠租共计14.5万余元及利息。

律师出击

原告委托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的丁云龙律师和魏X律师代理本案。丁云龙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领域经验丰富。两位律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固定租赁事实证据;庭审中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调整诉讼策略;针对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

胜诉结局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丁云龙律师和魏X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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