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写字楼租赁纠纷:拖欠租金引诉讼,律师助力维权

写字楼租赁纠纷:拖欠租金引诉讼,律师助力维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292人看过
导读:原告叶某受委托管理写字楼,与被告公司口头约定租赁事宜,被告拖欠租金,叶某起诉。丁云龙、魏X律师代理,厘清关系、固定证据、调整策略、应对反诉,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支付租金及利息,驳回部分诉求与反诉。
写字楼租赁纠纷:拖欠租金引诉讼,律师助力维权

2025年,在江西省X市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关于写字楼租赁纠纷的案件正在紧张进行。原告叶某满脸焦急,被告则一脸不以为然。叶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的写字楼,因被告长期拖欠租金,这场官司成了他追回应得权益的希望。

案件背景:租赁纠纷初现

原告叶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登记在其子名下的两处写字楼。2018年12月起,叶某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约定租金为20元/平方米/月,但未签订书面合同,且被告关联单位也参与使用房屋。此后,被告长期拖欠租金,累计达14.5万余元,叶某无奈之下于2025年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租金及利息。

律师出击:多管齐下应对

叶某委托了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的丁云龙律师和魏X律师代理此案。自2019年执业至今的丁云龙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和魏X律师首先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解决了权属与代理关系问题。接着,他们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固定租赁事实证据,证明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时间。庭审中,他们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诉求合理性。面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丁云龙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了赔偿责任

案件结局:正义终得伸张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同时,驳回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在丁云龙和魏X律师的努力下,虽部分诉求因证据等问题未获支持,但仍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

网站地图

更多#房产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房屋租赁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