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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案:从绝境到胜诉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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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05人看过
导读:原告唐先生与包租公司签约后,公司“空壳”跑路,面临租约到期无法回款困境。经郭寿瑶律师努力,法院判决股东担责,原告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包租公司“跑路”案:从绝境到胜诉的逆转

原告唐先生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自2019年12月24日起,该公司停止支付租金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债务。唐先生面临租约到期却拿不回款项的绝望处境,这时,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的郭寿瑶律师介入此案。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600件,擅长婚姻、债务执行、公司事务等领域。

深入调查,揪出关键问题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该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发现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基础。

调整策略,锁定责任主体

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于是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在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精准核算,实现权益最大化

郭寿瑶律师详细梳理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租金、物业费等,还针对被告逾期付款行为主张逾期利息,并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及逾期利息,黄XX、邱XX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功为唐先生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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