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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司机受伤索赔无门?律师助力确认用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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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489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朋友聊天时,他提到身边有个大车司机在工作中受伤了,本以为能拿到工伤赔偿,结果却困难重重。其实,在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这类案件里,很多人都会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陷入维权困境。今天就来给大家分享一起由李岩律师代理的真实案例,看看他是如何帮当事人解决难题的。
大车司机受伤索赔无门?律师助力确认用工主体责任!

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李岩律师代理。李岩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308202310630754。他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三大核心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2024年11月2日,XX经人介绍到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从事大车司机运输工作,他驾驶的车牌号为XXX1X0X半挂车辆登记在该公司名下。然而,在2025年1月21日,XX开车到矿区外道路处时,由于路面结冰发生翻车事故,造成三处横突骨折。

为了申请工伤赔偿,XX向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但公司称案涉车辆系案外人XX购买的二手车,只是挂靠在公司处,并提交了相关协议。最终,滦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对XX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不予支持。

不过,XX并未放弃,在李岩律师的帮助下,他再次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该公司承担自己工伤用工主体责任。公司则辩称XX是受雇于案外人XX,工资也是由XX发放,公司从未对XX进行过工作安排及用工管理,所以不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李岩律师指出,根据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二)第二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挂靠在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经营,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被挂靠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应当予以支持。案外人XX并不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其挂靠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条文规定,所以被挂靠人即该公司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最终,仲裁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决该公司承担XX的用工主体责任。

法律干货

保留关键证据:在工作中,要注意保留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车辆登记信息等,这些证据在维权时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了解挂靠规定:如果涉及车辆挂靠等情况,要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权益如何保障。当遇到纠纷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及时维权:发生工伤等情况后,不要拖延,要及时申请仲裁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权,避免错过时效。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面对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问题时,只要我们了解相关法律,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岩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如果大家在生活中也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李岩律师执业于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B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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