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专长
段彪永从2011年开始在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主要服务企业客户,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他深耕云南省内工伤赔偿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工伤案件逾600件,尤其专精工伤赔偿,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及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也有丰富经验。
八级工伤案件
当事人方面,申请人于2023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2023年5月,申请人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且为伤残八级。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未参保情况下应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问题。
段彪永作为被告代理人,深入分析案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项赔偿项目进行细致研究。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申请人受伤害部位确定停工留薪期,并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支持金额。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判断。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311140元,限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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