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段彪永律师于2011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拥有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学位,扎实的理论基础为其法律实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他任职于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一职,同时还身兼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重要行业职务。
擅长领域与案件数量
段彪永律师深耕于云南省内工伤赔偿领域,是该领域的专业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在工伤赔偿案件方面尤为专精,此类案件占其承办案件总数的约90%。同时,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他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相关案件达13件,其中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并且,他还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典型案例:曲靖陆良县八级工伤案件
在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工资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然而,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的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段彪永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申请人争取合法权益。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结合未参保、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等法律事实,判定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申请人受伤害部位所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应为35.5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仲裁委对申请人的主张予以适当支持,确定支持金额为24000元(8000元/月x3月)。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综合市场价格水平、有关标准和举证实际等情况,仲裁委支持了申请人2400元的主张。
最终,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
在这起案件中,段彪永律师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为申请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充分展现了他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求和主张,并在仲裁过程中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理念与综合影响
段彪永律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工伤受害者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注和专业,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推动该领域的法治进程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的行业职务和专业能力,使他能够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参与到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和研究中,为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有着显著的成就和丰富的经验,无论是从他的执业背景、承办案件的数量和类型,还是典型案例中的表现,都充分证明了他在该领域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执业理念,为工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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