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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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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380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权益、因特定情形致合同无效及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遇这些情形,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若单位暴力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安全,可立即解除且无需事先告知。
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一、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在以上情形下,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啥情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协商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法定解除。预告解除时,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解除,见《劳动合同法》第37条。即时解除方面,若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安全等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无需事先告知;若用人单位有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等过错,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三、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需满足啥法律条件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需满足以下常见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依约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主张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而终止合同。

四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致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了解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只是第一步,后续还有不少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这与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另外,若因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纠纷,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怎样的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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