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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与用工单位又签了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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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3 · 1638人看过
导读:在劳务派遣关系里,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常签劳务协议。若劳动者又和用工单位签合同,需分情况处理。若为劳动合同,可能打破三方关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影响原派遣单位权益,三方应协商调整,协商不成派遣单位可追究违约责任;若为劳务协议,一般不影响原关系,劳动者按约提供服务,留意协议与原安排是否冲突。
劳务派遣中与用工单位又签了合同怎么办

一、劳务派遣中与用工单位又签了合同怎么办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通常签订的是劳务协议。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又签了合同,需分情况处理。

若该合同性质为劳动合同,那么可能会打破原有的劳务派遣三方关系。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原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义务可能会受影响。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协商调整权利义务关系,避免纠纷。若协商不成,劳务派遣单位可依据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若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一般不影响原劳务派遣关系,劳动者按协议约定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即可,但要注意协议内容是否与原派遣安排冲突。

二、劳务派遣再签用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中再签用工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用工合同,本质是劳务协议。

只要该用工合同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有效。它可明确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不过,用工合同不能违反劳务派遣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效。若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撤销。

三、劳务派遣后签用工合同无效力的情形有哪些?

劳务派遣后签用工合同(一般称劳务派遣协议)无效力,有以下情形:一是主体不适格,派遣单位需有行政许可资质,若其无资质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不具法律效力;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签订,如派遣单位隐瞒派遣员工重大问题诱使用工单位签约,协议可被撤销而无效;三是内容违法,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约定的派遣岗位不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范围内,协议无效;四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恶意串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议无效。

当我们探讨劳务派遣中与用工单位又签了合同怎么办时,还存在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这种双重合同可能引发劳动关系的认定难题,到底是与劳务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形成主要的劳动关系,这会影响到社保缴纳、工伤认定等权益。另一方面,在薪资待遇上也可能产生分歧,两份合同可能对薪资规定不一致。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后,对劳动关系的确定、薪资待遇的分配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持续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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