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丧失劳动能力可能会对一个人的生活和经济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工伤导致身体残疾、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等情况。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情形算丧失劳动能力,又要如何去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具体标准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明确认定主体与申请条件
认定丧失劳动能力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例如,小李在工作中手部受伤,经过一段时间治疗,伤口基本愈合,但手指活动仍受限,影响到正常工作,这种情况下他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了解认定所需材料
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以小王因患心脏病申请鉴定为例,他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心脏病诊断书,以及近一段时间的心电图、心脏超声等检查报告。
三、知晓认定流程
首先是提出申请,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然后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比如小张申请鉴定后,委员会抽取了几位心脏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小张的病情进行评估后给出意见,最后委员会根据该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四、参考具体的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方面来确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包括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等。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则相对低一些。例如老赵患有严重的脑中风,导致一侧肢体肌力2级,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五、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比如小孙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满意,他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认定丧失劳动能力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鉴定结果出来后,相应的待遇如何申请,待遇标准是怎样的,若情况发生变化能否重新进行鉴定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容易让人一头雾水。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让你在处理丧失劳动能力相关问题时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