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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前期误工费谁给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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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151人看过
导读:工伤治疗前期的工资一般称停工留薪期工资,而非误工费。停工留薪期确认主体分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确认,在劳动能力鉴定前,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资料结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二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停工留薪期长短发生争议时,由其鉴定确认。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治疗前期误工费谁给鉴定

一、工伤治疗前期误工费谁给鉴定

工伤治疗前期一般称停工留薪期工资,而非误工费。停工留薪期确认主体分两种情况。

其一,由用人单位确认。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前,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等资料,结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确定停工留薪期。

其二,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若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停工留薪期长短发生争议,此时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确认。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治疗前期误工费鉴定机构如何确定

工伤治疗前期不存在“误工费”,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无需专门鉴定机构。

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治疗误工费鉴定机构选择有法律规定吗

工伤治疗的“误工费”准确表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鉴定方面,有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停工留薪期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包含对停工留薪期的鉴定。该鉴定须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所以,需依规定向特定法定鉴定机构申请,而非自行随意选择。

当关注工伤治疗前期误工费谁给鉴定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了解。首先,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不仅要知道谁来鉴定,还需清楚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认定。误工时间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而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要是你在工伤误工费鉴定、赔偿金额计算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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