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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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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7217人看过
导读: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

实践中,针对不同工时制的劳动者,在确定加班时间的时候方法不同,而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也是存在不小差异的。现实中,还是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居多,那我国对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么规定的呢?律图小编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计算加班费要注意什么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要是属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在被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就可以通过上述内容计算一下自己应得的加班费,然后向用人单位所要。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律图6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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