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店开除员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门店开除员工,即解除劳动合同,分不同情形:过失性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门店可解除且无需补偿: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过失性辞退:依该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协议。
二、门店开除员工不满足条件会有何法律后果
门店开除员工不满足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可要求门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门店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三、门店开除员工不满足条件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门店开除员工不满足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门店需承担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门店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门店应当继续履行;门店不履行,需按上述标准支付赔偿金。
当探讨门店开除员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时,除了常见的法定解除情形,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开除员工后,门店在工资结算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应当在何时结清员工工资,若未及时结算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另外,对于被开除员工的社保和档案处理,门店也有相应的义务。如果您在门店开除员工的过程中,对这些后续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对开除条件的具体适用还有不明确的地方,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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