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啥时候可以财产保全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一是在仲裁前,即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当事人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需提供担保。
二是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作出裁决前,一方当事人可能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保全的裁定。申请人同样一般需要提供相应担保。
二、劳动仲裁申请财产保全有哪些法定条件
劳动仲裁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存在紧急情况,即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如用人单位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等。
由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需向仲裁委或法院提供一定的担保,以补偿可能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担保方式多样,如保证金、实物等。
申请应在仲裁过程中提出。一般是在劳动仲裁受理后至裁决作出前提出申请。
保全范围限于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且以仲裁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价值为限,不得超范围保全。
三、劳动仲裁财产保全申请被拒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财产保全申请被拒的法定情形主要有:
1.未提供担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2.申请不符合管辖规定:财产保全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若向无管辖权法院申请,会被拒绝。
3.不属于可保全范围:申请保全的财产与案件无关,或超出争议标的价值等不合理范围,法院可驳回。
4.无明确财产线索:申请人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具体线索,法院难以执行保全的,可能不予准许。
5.无紧迫性:不存在可能使裁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等紧急情况,法院可能不支持。
在探讨劳动仲裁啥时候可以财产保全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保全的范围是怎样界定的,一般来说会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另外,财产保全后如果出现错误,申请人需要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劳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其中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实际情况。若你对劳动仲裁财产保全的范围、错误赔偿责任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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