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苏州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苏州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53229人看过
导读:从6月起发放,连发 4 个月(6 月、7 月、8 月、9 月)。江苏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35 ℃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

苏州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进入盛夏时节之后,全国各地都进入了高温天气,个别南方地区都达到了历史气温的最高值。在此期间,如果劳动者仍然不得不露天工作或者在没有避暑设备的场所工作,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那么,苏州高温费是哪几个月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苏州高温补贴月份

苏州的高温费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二、补贴发放标准及其他问题

1、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

2、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3、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5、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6、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苏州高温费是哪几个月呢?这一问题根据苏州市的相关地方政府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主要是在6月到9月这4个月期间发放。如果劳动者在这4个月内工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就是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律图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工资福利相关

  • 333次阅读
  • 高温补贴通常在每年六月至八月发放,各用人单位需合理调整高温作业时间和工序,确保劳动者安全作业。具体发放标准应参考国家劳动法规,每人每月至少不低于60元,涵盖建筑工人、部分公交车司机和环卫工人等。应重视高温劳动保护和补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2024-04-13 867次阅读
  • 2023.03.10 4118次阅读
  • 393次阅读
  • 国家规定发放高温费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2024-02-21 1001次阅读
  • 2023.03.08 19657次阅读
  • 313次阅读
  • 高温津贴通常在6月至9月发放,共四个月。户外及高温环境工作员工每月可获120元,非高温环境员工则为每月80元。此项福利已纳入企业成本预算,确保员工在酷暑中得到适当补偿。
    2024-04-13 950次阅读
  • 2023.03.02 27468次阅读
  • 410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工资福利最新文章

遇到工资福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