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门工伤鉴定十级多少钱
在江门,若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金额有这些构成部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7个月本人工资算。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比如说,某职工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补助金就是350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付,按江门市规定,一般是1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付,依江门规定,通常是4个月本人工资。
另外,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合理费用,相应责任方得承担。若单位没依法缴工伤保险费,所有赔偿都得单位来付。
二、江门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
江门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为本人工资×1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为本人工资×4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实际误工时间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可适当延长。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标准执行。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注意,具体赔偿数额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核算。
三、江门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流程是怎样
1.认定工伤: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江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赔偿协商: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十级伤残一般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本人工资)等。
4.协商不成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整个过程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江门工伤鉴定为十级后,赔偿金额有着明确的构成部分。了解这些赔偿内容,能让工伤职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有一些疑问,比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遇到加班工资、奖金等不同组成部分该如何准确核算?又或者对于赔偿金额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有不明白的地方。如果您对江门工伤十级赔偿的具体细节还有其他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清晰掌握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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