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了工伤医疗费由谁出
1.常规工伤医疗待遇及费用支付
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后进行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一般情形下,工伤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比如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因操作机器受伤,接受治疗的相关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未缴费时的费用承担
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全部的工伤医疗费都需由用人单位支付。
例如企业未按规定给职工缴纳保险,职工工伤后费用就全由企业承担。
3.特殊情况的费用支付
当出现特殊情况,像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工伤,而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之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职工有过错时的费用分担
若职工本人有过错导致工伤,且在事故责任划分中承担一定责任,相应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按责任比例分担。
总之,工伤医疗费承担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特殊情况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第三人承担,具体依实际案件判断处理。
二、出了工伤赔偿费用由谁来承担
工伤赔偿费用承担主体视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则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工伤赔偿责任主体究竟如何认定
工伤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如下:劳动关系下:一般用人单位为责任主体。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赔偿;未缴纳的,用人单位全额赔偿。劳务派遣:派遣单位为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但在用工单位工作时出事,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保险责任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转包、分包: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工程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受伤,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个人挂靠: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被挂靠单位与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伤医疗费承担主体的判定,关系到职工权益的切实保障。如我们所阐述的,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但在用人单位未缴费、特殊侵权等情况下会有不同分担。那要是职工对工伤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呢?这又该如何精准判定责任比例?另外,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对于一些复杂情形下的责任主体确定又有哪些特殊规定?如果您对工伤医疗费承担主体的具体认定仍有疑问,想要进一步明晰自身权益与义务,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度剖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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