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在何种条件下能先行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工伤在以下条件下可先行支付:
其一,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偿还先行支付的费用,否则社保经办机构可依法追偿。
其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其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其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后发生工伤的,也可申请先行支付。
二、工伤先行支付如何申请
申请工伤先行支付,需按以下步骤:
首先,认定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需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准备申请材料。一般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不能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证明材料等。
最后,提出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先行支付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社保机构会按规定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先行支付需满足哪些条件
工伤先行支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
3.职工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支付。满足上述条件,职工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在探讨工伤在何种条件下能先行支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先行支付后费用的追偿问题,当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伤费用后,社保经办机构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另外,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后又符合先行支付条件,用人单位拒绝偿还先行支付费用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这些都是在工伤先行支付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如果您对工伤先行支付的条件、费用追偿以及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将为您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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