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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过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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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5 · 1308人看过
导读: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前往的处理规则如下:若搬迁构成重大不利变更(如距离远、通勤大幅增加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一致时,公司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工作年限付经济补偿(每满1年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不满6个月半个月)。若不构成重大不利变更,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前往,公司可按规章制度处理。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过去怎么办

一、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过去怎么办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前往,需视搬迁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变更”来处理。若搬迁距离远、通勤大幅增加等,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若协商一致,可变更工作地点继续履行合同

若协商不一致,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搬迁未对员工造成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不利变更,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前往,公司可按规章制度处理。

二、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有补偿吗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是否有补偿需看具体情况。若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搬迁未对员工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且劳动合同可继续履行,员工拒绝随迁,公司可不支付补偿。

三、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可获经济补偿吗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否获经济补偿,需看搬迁是否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若搬迁距离远、交通不便等,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未提供合理弥补措施,员工拒绝随迁,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搬迁未对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新工作地点上班,可能被认定为旷工,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当面临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过去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考虑员工去留本身,还有相关权益保障值得关注。比如员工若因公司搬迁不愿前往而离职,是否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就是关键。根据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重大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因此离职,公司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员工在离职过程中的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手续也不容忽视。若你在公司搬迁引发的员工去留、补偿、手续办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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