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主要有:
1.劳动者被迫解除:用人单位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支付报酬、缴纳社保等,劳动者解除合同。
2.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
4.经济性裁员:企业依破产法重整、经营困难等进行裁员。
5.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外,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单位破产解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
二、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怎么办
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与单位友好沟通,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明确告知其法律规定及应承担的责任。
2.调解: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单位应按协议履行。
3.仲裁:协商、调解不成,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生效后,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单位拒付经济补偿怎么维权
单位拒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可与单位协商,明确告知其支付经济补偿是法定义务,要求限期支付。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探讨哪些情形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时,除了常见的几种情况,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一般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另外,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些都是与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紧密相关的内容。如果你对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计算细节、违法解除的判定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家将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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