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结束后还能提起诉讼不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结束后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该法另有规定的终局裁决情形外,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终局裁决的案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时,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二、劳动仲裁结束可否再追缴社保
劳动仲裁结束后仍可追缴社保。劳动仲裁主要处理劳动争议,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等,而追缴社保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
社保的征缴属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若劳动仲裁未涉及社保问题或已结束,劳动者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上述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保费用,逾期不缴的,可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因此,劳动仲裁结果不影响劳动者通过行政途径向用人单位追缴社保。
三、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如何起诉公司
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起诉状应记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结果及不服理由、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证据方面,要提供与劳动争议相关的,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支撑诉求的材料。
需注意,若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以外的仲裁裁决不服,也可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对终局裁决不服,用人单位仅能在法定情形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结束后还能提起诉讼不的时候,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诉讼时效。对非终局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需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起诉;若涉及终局裁决(如追索劳动报酬等小额案件),劳动者不服可在30日内起诉,企业则需在6个月内申请撤销,逾期将丧失权利。二是起诉需准备的核心材料:除仲裁裁决书原件,还需起诉状、证据清单(含仲裁阶段证据及新补充材料)、双方身份信息等。如果您刚结束劳动仲裁,对起诉条件、材料准备、终局与非终局裁决的适用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梳理维权步骤,避免错过法定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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