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伤残津贴发放月数如何算
工伤赔偿中伤残津贴发放没有固定月数限制,一般是按月发放至丧失享受条件为止。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依伤残等级按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确定,一级为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
若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赔偿伤残津贴如何计算
工伤赔偿伤残津贴计算与工伤等级和本人工资相关。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
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工伤赔偿伤残津贴标准是多少
工伤赔偿伤残津贴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确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五、六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至四级)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六级)。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赔偿伤残津贴发放月数的计算并非简单易事,它与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紧密相关。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发放月数标准。比如一级伤残的发放月数较多,而十级伤残相对较少。准确计算这些月数,关系到工伤职工后续的生活保障。倘若您对工伤赔偿伤残津贴发放月数的计算依据、不同等级具体月数标准等还有疑问,或者在工伤赔偿过程中遇到其他相关困惑,不要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的工伤赔偿之路保驾护航,确保您能准确获得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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