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厂里不给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是职工享有工伤待遇的重要凭证。若厂里不给,职工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与工厂进行协商,要求其返还工伤认定书,明确告知这是职工应得的重要文件,工厂有义务交付。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也可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向工厂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交付工伤认定书,并保留好相关凭证。此外,职工还能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印该认定书,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工伤认定书被公司扣留咋办
工伤认定书是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若被公司扣留,你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与公司协商,明确告知其扣留行为违法,要求返还。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退还。
同时,你可凭借能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已作出的其他材料,如送达回执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返还工伤认定书。
此外,若因公司扣留工伤认定书导致你无法及时享受工伤待遇而遭受损失,你还可在仲裁或诉讼中一并主张赔偿。总之,你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能顺利获取工伤认定书,保障自身工伤权益。
三、工伤认定书,没有送达单位,是否生效
工伤认定书未送达单位,不影响其生效。工伤认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这意味着认定行为一旦完成,认定书就产生效力。
不过,送达是必经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在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单位若未收到认定书,可能影响其行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权利。若单位因未收到认定书而错过复议或诉讼时效,可在有证据证明未收到时,尝试通过合法途径恢复权利。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厂里不给,这确实会给工伤职工带来困扰。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可尝试与厂里再次沟通,明确告知其行为的不妥之处及自身的合法权益。若沟通无果,职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厂里改正并交付工伤认定书。同时,职工也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后续的工伤赔偿标准、赔偿程序等问题。如果您正面临这样的状况,对工伤认定书的获取、后续赔偿等事宜存在疑问,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顺利解决工伤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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