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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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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2 · 1646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特定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有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主要有: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解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并协商一致;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都有几种

解除劳动合同方式分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解除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定解除又分劳动者解除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解除方面,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情形,劳动者可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方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

三、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给开怎么办

若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不给开具证明,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单位其有出具证明的法定义务。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单位改正。若因单位不出具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如影响再就业等,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途径,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及因此遭受损失的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有什么之后,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在多种情况下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等。但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及支付时间等细节也很关键。计算经济补偿时,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时间也有明确规定。要是你对这些后续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深入了解,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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