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中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赔偿中的医疗费承担主体视情况而定。
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外,若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伤赔偿中的工伤事故怎么认定
工伤事故认定一般按以下流程和标准进行。
首先,需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
认定标准方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另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视同工伤。
同时,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三、工伤赔偿中的三个时效是多久
工伤赔偿中有三个重要时效:
1.申请工伤认定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时效: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医疗终结期满30日内提出申请。
3.工伤赔偿仲裁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工伤赔偿中,医疗费的承担是个关键问题。通常情况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就要由用人单位支付。若职工对工伤赔偿中医疗费承担的具体细节还有疑问,比如不同情况下的报销流程、如何确保费用合理支付等。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工伤赔偿中医疗费承担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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