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性裁员可以不需要本人同意吗
经济性裁员不需要本人同意。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进行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不过,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劳动者处于孕期、患病在医疗期等法定不得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性裁员有通知金吗
经济性裁员一般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就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除代通知金外,用人单位还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经济性裁员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经济性裁员需满足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条件。实体条件上,企业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程序条件方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同时,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经济性裁员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时,是可以不需要本人同意的。这是企业基于经营状况等客观原因做出的决定。但企业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比如,企业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实施裁员。要是你对经济性裁员的具体流程、补偿标准,或者自身遭遇经济性裁员时的权益维护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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