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追诉期二年怎么算
劳动争议不存在“追诉期二年”的说法,应是仲裁时效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比如,员工被单位拖欠工资,从应发工资日期的次日起,员工若知晓此事,仲裁时效开始起算。
若在仲裁时效内,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追诉期限是多久内的
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追诉期从什么时间起算
劳动争议不存在追诉期,而适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了解劳动争议追诉期二年怎么算之后,我们知道了它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二年追诉期的限制。然而,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你是否正面临劳动争议相关问题,却在追诉期计算上有所疑惑呢?若对劳动争议追诉期的具体计算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不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助你明晰权益,妥善应对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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