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终止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二是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是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五是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是其他应当终止仲裁的情形,如仲裁机构被撤销等。在这些情形下,劳动仲裁程序会依法终止,当事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后续行动。
二、劳动仲裁终局裁决原告还可以起诉吗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后,原告一般不可以再起诉。但有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裁决被撤销,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原告是否还能起诉。
三、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书多久生效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书一般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比如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等。在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一方当事人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书的效力较为稳定,一旦生效,当事人就应当履行裁决所确定的义务。若对裁决书的内容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间内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如向法院申请撤销等。
在了解劳动仲裁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后,我们需要知道,劳动仲裁终止后,若对仲裁结果有异议,还能否上诉等后续问题。比如,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存在特定情形,如裁决书确有错误等,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纠正的。你是否对劳动仲裁终止后的相关事宜感到疑惑呢?若还想深入探究劳动仲裁终止后的更多法律细节,比如如何申请纠正错误裁决等,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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