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追偿。
二、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怎么办
若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首先,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其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再者,因工伤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也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若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支付义务。
三、未参加工伤保险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未参加工伤保险,在符合法定工伤情形时仍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但即便未参保,职工的工伤权益依法应得到保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所以,未参加工伤保险不构成享受工伤待遇的障碍,只要满足工伤认定条件,职工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在探讨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职工遭遇工伤后,其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待遇都应由单位负责。但实际情况中,职工可能还会有诸如康复费用谁来支付、后续因工伤导致的生活护理费用如何保障等疑问。这些都是与工伤待遇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您对这些方面还有困惑,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工伤待遇的具体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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